中山大学转变管理模式:校办院系改为院系办校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中山大学首次在全校工作会议层面,明确了办学管理模式将改为“院系办校”。
据中山大学新闻网消息,10月13日,中山大学2018年秋季工作会议在珠海校区拉开序幕。本次会议以推进院系办校为主题,旨在凝聚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共识,推动内涵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向前。
出席此次会议的包括:中大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各院系、职能部门、各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负责人,各类人才、委员会成员等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
此外,此次会议还在中大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和各附属医院共设18个视频分会场进行直播。
13日下午,中大校长罗俊作了题为《聚力内涵发展 推进院系办校 共创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的大会主题报告。
罗俊强调,学校要紧紧抓住“双一流”的重要契机,立足学校新时期的良好局面,对标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精心谋划未来三年的改革发展。2021年,力争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跻身我国可进入世界一流的若干所大学之列,争取“双一流”建设首轮评估排名取得显著进步。他指出,院系办校是适合学校发展的管理新模式,是学校实现新时期内涵发展的重要路径。院系办校是以维护大学完整统一为根本,以发展规划为前提、以责权划分为重点、以资源配置为关键、以学校对院系的考核评估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确保学校事业行稳致远。
罗俊还提到,院系办校是学校办学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办学主体责任尤其是学科建设的主体责任很大一部分从学校转移到院系,对职能部门和院系领导班子的能力素养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考验,要求干部队伍要具备忠诚、干净、担当的基本素养,要具备熟悉局面、掌控局面、开创局面的领导能力,要具备有眼界、有胸怀、有追求的领袖气质。
经过为期两天的分组讨论、汇报等流程,此次秋季工作会议于10月14日闭幕。
中大党委书记陈春声在闭幕式上发表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会议部署了院系办校的具体工作,全体参会人员对院系办校达成了共识,并且从学院、学科出发,提出了发展建议。会议最大范围凝聚了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共识,提振了信心,将对中山大学新时期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此外,陈春声在讲话中将中大办学管理模式改为“院系办校”评价为“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加速学校内涵发展,破解瓶颈难题,打开‘双一流’建设新局面的必由之路,也是学校在深思熟虑后的慎重决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院系办校”模式改革这一提法,始于今年3月31日在中大广州校区南校园梁銶琚堂召开的校2018年春季工作会议。
据中山大学新闻网消息,罗俊在作题为《坚持中国特色 遵循教育规律 努力开创我校双一流建设新局面》的大会报告中指出,“今后三年,学校要进一步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努力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求,以发展和完善基本办学格局和学科发展格局为核心任务,通过深化实施综合改革,加快推动‘院系办校’模式改革,加快实施职员职级制改革,促进核心办学指标‘再倍增’,实现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目标,推动办学水平实现‘蜕变’。”
随后,中大各校区的学院、直属系、管理服务机构、附属医院等围绕即将推行的“院系办校”开展工作。
譬如,中大资讯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4月3日下午召开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学校2018年春季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共商学院学科发展与双一流建设之策。
据中大资讯管理学院官网介绍,由于学校将加快推动“院系办校”模式改革,实施“全成本预算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王琤在此次会议上建议学院主动契合学校的办学理念,积极学习国外高水平大学的相关成功经验,尽早拿出一套可行的“院系办校”方案,从而抓好用好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院长龙乐思(Miguel Nunes)也表示学校实施“院系办校”及“全成本预算管理”对学院来说既是机遇,也存在风险,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钱用在刀刃上,促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全面发展。
而中大学生工作管理处则在9月2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根据学校综合改革优化奖项设置”。
中大学生工作管理处在通知中规定,“奖学金设置将根据学校‘院系办校’改革要求,下放专项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审。院系可根据学校分配的专项奖学金总金额,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专项奖学金的奖励方向、奖项名称和获奖条件等,奖励金额可设为1000元/人或2000元/人两档。”
另据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消息,2018年9月25日到27日,中大研究生院分别召开文、理、医、工院系调研座谈会,调研主要内容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业务放权事宜。
在调研会上,研究生院院长董文杰强调“‘院系办校’工作是深化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力抓手,是推动院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学校通过‘院系办校’改革释放办学活力,发挥院系更大的自主权”。
董文杰表示,“研究生院根据主体责任对研究生教育业务放权事项进行了梳理,厘清出权责清单,对于在学校权限范围内,有利于激发院系办学活力的能放则放,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能放则放,有利于研究生培养的能放则放,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的能放则放。”
围绕“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这一核心议题,《光明日报》曾在2016年5月10日刊发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石中英的署名文章重点讨论。
文章称,“校院关系,指的是大学管理层与学院一级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目前这个关系的现状是什么?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是大学办学院,而非学院办大学。展开一点说,在校院关系上,学校一级处于支配的、主导的和强势的地位,学院一级处于依附的、被支配的和弱势的地位。”
“这种大学与学院的关系模式,极大地制约了学院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影响了整个大学的办学活力。”文章直接指出了“大学办学院”管理模式的弊端。
石中英在文章中提出,“要建设好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必须借鉴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经验,花大力气调整我国大学校院两级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学院在大学改革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大学层面含职能部处层面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思想,为切实实现‘学院办大学’的理念创造积极条件。”
此外,文章还提到,“早在2011年,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的‘国家试点学院’改革方案中,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倡导参与试点学院改革高校以学院为主体,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区。遗憾的是,这项改革方案在后来的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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